“远亲不如近邻”这句古话道出了和谐邻里关系的珍贵,处理好邻里关系,有利于各家的生活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通过柔性司法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让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于好。
据悉,施某于2022年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某处房产,后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酒店。丁某所住居民楼恰好在施某的院子内,因住在一楼,丁某在施某取得该处房产之前便已长期在院子内堆放杂物。2024年12月,丁某在自家房屋墙体上私自搭建不锈钢挑檐和水池。经营酒店的老板认为,下雨时雨水落在不锈钢挑檐上会发出巨大噪音,且挑檐和水池建造得较为简陋,损害了酒店的周边环境与形象,同时院内杂物影响出行和美观,遂要求丁某拆除挑檐和水池、搬离杂物。多次沟通无果后,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丁某表示,其房屋在一楼,采光比较困难,无处晾晒衣服,只能搭建挑檐用于晾晒。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后,承办法官遂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法理方面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权和相邻关系等法律规定,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寻找共同点。同时,也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解,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各退一步,丁某拆除院子内的水池,并将所有杂物搬离,施某同意保留不锈钢挑檐但要求丁某对材质进行相应的降噪处理。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中,相邻业主因房屋挑檐搭建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邻里关系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背对背调解、情理法交融沟通等方式,找到矛盾症结,最终促成双方各让一步,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和谐的邻里情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刘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