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分期归还原告陈某借款利息13740元。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系亲戚关系,被告王某做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原告陈某遂将自有资金15万元交给王某周转,并约定月息一分,王某向陈某出具借条。前几年,王某均按时支付利息,有一天,王某电话联系陈某,告知陈某生意赔了,以后不再支付利息,本金有钱再还。陈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
庭审开始前,王某向法院提交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辩称借款已还清。陈某亦向法院提交案件以外三张金额分别为50000元的借条,辩称王某提交的转账记录系归还双方之间的其他借款,双方争吵激烈。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双方平息心情,就事论事,一笔一笔梳理对账,最终理清二者之间数笔借款归还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案涉借款本金150000元已还清,仅差欠利息13740元未支付,陈某同意王某按月分期支付。(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