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汉发现家中被盗,小偷竟是一名中年妇人。妇人被判缓刑后,老汉可怜其身世而选择“在一起”。3个月后,老汉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太平湖风景区人民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50后”的李老汉已经近70岁,身患残疾,多年来一直独居生活,是村里的“五保户”。2024年,李老汉从田间务农回到自己家,发现房间内一片狼藉,而自己用来存储积蓄的带锁床头柜,被人从背后用利器破开,其中存放的数千元现金、古币、粮票等财物已不翼而飞,李老汉急忙报警。
经侦查,警方当日即锁定小偷身份——同乡的中年妇人王大婶。王大婶40岁,已经离婚多年,平时没有固定工作及住所,总是到处闲逛。后经审理,王大婶被判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缓刑考验期,王大婶行动受到限制,生活愈发“拮据”,李老汉看在眼里,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经协商,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王大婶住到了李老汉家中。3个月后,李老汉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
李老汉称,两人结婚后,王大婶好吃懒做,平时不理家务,整日还是到处闲逛,共同生活短短几个月就已将自己多年来省吃俭用攒下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除了向自己要钱的时候,平时对自己也是冷漠至极,故起诉要求离婚。王大婶则称,结婚是双方自愿的,结婚前李老汉许诺婚后给自己的一笔钱还没有给完,自己平时偶尔出去玩玩是人之常情,自己还要照顾李老汉的生活起居,不同意离婚。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经法官“背靠背”反复做双方工作,王大婶同意离婚,李老汉同意支付一笔款项帮助王大婶渡过目前的困难期,案件调解结案。(王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