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上午,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李琪亲自带领大队办公室与城区中队的工作人员,来到县人才广场,积极投身于 “5.12” 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交警们精心设置了宣传咨询台,有序摆放了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他们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解答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此次活动重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 “戴头盔不吃亏” 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普及 “一盔一带” 的重要性,着重提醒群众,无论是骑乘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都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前,交警们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入剖析骑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逆行、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他们以真实的案例为警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逐步养成每日出行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在公园路边,遇到骑行电动车却未戴头盔的人员,交警们主动上前,面对面地宣传戴头盔的重要性,并免费为这些电动车粘贴 “戴头盔、不吃亏” 反光贴。
此次宣传活动成效显著,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成功营造出浓厚的 “防灾减灾” 宣传氛围和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岳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