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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法院王村法庭“一二三”做实定分止争
来源:谢微笑 阅读量:10000 2025-05-14 22:57:56

基层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沿阵地。近年来,歙县人民法院王村法庭创新“一二三”工作法做实定分止争,大量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民初案件调解率达63.64%,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

“一”个核心理念:以调解为笔,绘就和谐画卷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努力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通过耐心细致调解,让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不仅化解眼前矛盾,还从根本上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项工作机制:协同共进,凝聚多元力量 

团队协作,凝聚调解合力。法官助理先期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其诉求和心理预期,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法官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合理调解方案;书记员做好调解过程中的记录和文书制作等工作,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通过团队成员之间的密切协作,形成了调解工作的强大合力,有效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多元解纷,拓展调解资源。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乡镇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法庭+”的调解工作格局。特别是涉及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案件,积极邀请村干、乡贤等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熟悉情况优势,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

“三”种止争方法:情理法相融,巧解矛盾“千千结”

以情动人,消融矛盾“坚冰”。在调解过程中,注重从情感入手,通过拉家常、讲亲情、谈友情等方式,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拉近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法官以真诚的态度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庭的温暖和关怀。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法官从双方对孩子的关爱之情入手,陈说利害,最终促使双方就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支付2万元抚养费。

以理服人,平衡利益“天平”。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引导双方在理性基础上进行协商,促使当事人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寻求利益平衡点,做到“口服心服”。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法官采取走访倾听、实地查看、电话联系等方式,深入了解物业服务真实情况,在要求物业公司改进服务的同时,向业主释法明理,最终该小区200余户业主主动缴纳。

以法育人,筑牢行为“底线”。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适时选取典型案件组织旁听庭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实现“抓前端、治未病”。2025年4月25日,王村法庭在森村乡渔岸村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就农村多发的不戴头盔、酒后骑车、农用车载人等隐患发出提醒,通过“现场审理+庭后释法+风险提示”的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谢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