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徽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送<2024年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的通知》,其中亳州市司法局报送的《某公司不服某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案》,成功入选2024年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据悉,该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企业名称权之争,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名称与其企业名称相似,且经营范围重合、高度相似,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或纠正乙公司企业名称。2024年4月,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甲公司的申请,作出行政裁决,确认乙公司企业名称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应予以纠正。后乙公司对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裁决不服,向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裁决。
该案件办理期间,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了解到因企业名称争议纠纷,乙公司如不能使用企业名称,将无法正常参与招标项目,对企业可能带来高额损失。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为了解决该公司困境,愿意参与甲乙双方关于企业名称争议的调解工作。经办案人员多次做甲乙双方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使用其重名字号留一定过渡期,暂缓执行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裁决。
当前亳州市正在全力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力争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该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是贯彻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理念的体现。企业姓名权的成功调解,既帮助当事人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使企业能够正常参与招投标,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了企业市场信用。(杨东伟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