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收到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来的感谢信。信中特别提及,该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董应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已被成功吸收采纳。
2025 年 1 月,在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通知后,宿松法院迅速响应,积极组织相关庭室法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经过系统梳理后及时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董应国法官凭借多年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敏锐发现当前金融机构在贷款申请征信审查环节存在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往往依据自行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审查,例如将涉及诉讼案件,甚至是已撤诉或申请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都作为拒绝提供贷款的理由。针对这一现象,董应国法官提出 “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组织贷款申请的信用审查,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设定与法律相悖的征信认定标准” 的建议,此举旨在打破不合理的融资壁垒,切实为民营经济主体融资提供便利。
在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中,宿松法院作为我省唯一参与的基层法院,以专业的态度和深入的思考贡献智慧,其中一条立法建议被采纳。这一成果极大地提振了法院干警参与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钻研法学理论的热情,为打造学习型法院注入强劲动力。
近年来,宿松法院始终致力于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将审判研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组建以资深法官为引领、年轻干警为中坚力量的审判研究骨干队伍,在理论研究领域成果斐然,多篇论文荣获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切实以高质量的司法审判研究成果,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与保障。(通讯员 周静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