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程晓晓 记者 吴文珍)日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了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异议案件。异议申请人主动撤回了执行异议申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2年8月,被执行人张某因个人原因向申请人刘某某借款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但张某并未如期偿还欠款。2024年3月7日,张某签署还款承诺书,却仅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支付欠款8500元。此后,刘某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促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拒不履行。经大通法院调解,刘某某、张某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依旧未履行。随后,刘某某就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大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张某银行账户存款不足清偿欠款,执行法官随即查封了张某名下的一套住宅房。执行法官准备对上述财产进行下一步措施时,张某某找到法院,称其已经实际取得并占有被查封房产,在其办理过户时发现房产被查封,随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停止对上述房产的执行。
对此,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异议人提出的各项证据,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即刘某某与张某的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只要该案能够顺利执行,张某某提起的异议申请就可以迎刃而解。承办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并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将所欠款项付清。最终,异议人张某某撤回异议申请,该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