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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解两难促双赢
来源:通讯员 肖启蒙 王坷坷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05-20 16:56:56

本网讯(通讯员 肖启蒙 王坷坷 记者 吴文珍)“都几年了,这件事可算有个说法,我也能睡个安稳觉了。”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对承办法官及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感谢道。日前,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联合谢家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将优化营商环境和涉企纠纷治理有机融合,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底,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设备公司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年限、租金及付款方式。目前,设备公司仍在使用租赁厂房,建设公司催要数次,设备公司一直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建设公司遂诉至法院。

经查阅案卷、调查询问,承办法官发现,2022年前后,设备公司受市场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未能按约支付租金。经研判分析,承办法官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若机械推进诉讼程序,企业将陷入“双输”局面,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谢家集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迅速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促成建设公司与设备公司面对面协商调解。经过深入沟通交流,承办法官发现双方曾长期合作且仍有业务依存,矛盾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对此,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换位思考,强调诉讼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释法明理的同时也讲清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帮助设备公司算清“法律账、信誉账、经济账”。承办法官通过与调解人员协商,提出“分期支付租金+继续履约合作”的调解方案,既缓解设备公司资金压力,又保障建设公司权益。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