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姚程 记者 吴文珍)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在外国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做到了情、理、法的统一,取得了“事心双解”的调解效果。
张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2月,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20万元,承诺到期还款,并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捺印。借款到期后,李某仅支付部分利息后失联。张某诉至法院。
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多轮送达仍然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直到开庭前,承办法官仍没放弃寻找李某的线索,几经周折,通过李某的妻子,承办法官联系上了被告李某的父亲,得知李某现在跟其均在柬埔寨工作。承办法官主动添加李某父亲的微信,并通过李某父亲向李某释法明理、言明利害,告知李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心存侥幸逃避还款害人害己,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自己回国搭乘飞机、高铁受限,还牵连子女升学、就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某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李某父亲也表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与李某共同偿还该笔借款。最终,双方通过云上法庭,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场跨国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