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注射瘦脸针”“无痛脱毛”“光子嫩肤”……走在街头,这类诱人的广告并不少见,但其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可预知的风险。近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程序,联合多部门对全县生活美容机构无证经营、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力维护了美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事件起因于一起消费者投诉。李女士在看到“专业注射瘦脸针”的宣传后,走进一家装修精致的生活美容馆接受服务。然而,注射当晚,她的双侧脸颊就开始出现剧烈疼痛、肿胀发硬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面部感染,可能需要长期治疗。
青阳县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立即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违法问题线索摸排。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生活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对外宣传并提供“瘦脸针”“冰点脱毛”“光子嫩肤”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医疗美容项目。
“这些项目超出了皮肤护理、按摩等生活美容范畴,属于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检察官指出,这样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美容市场秩序,更由于相关人员不具备资质,诊疗环境存在消毒不到位、医疗急救保障不足等问题,极易引发感染和皮肤灼伤等健康风险。针对发现问题,青阳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通过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整顿行业乱象。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清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凡是使用激光、注射、手术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技术的,都属于医疗美容,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内,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消费者应主动查验机构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同时,注意保留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或遭遇非法医疗美容,应及时向卫生健康等部门举报,也可向检察机关反映线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余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