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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法院刚柔并济执结金融借款案
来源:贾健 黄洁 阅读量:10000 2025-12-03 11:03:52

12月2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精准识别被执行人刘某通过取现方式转移财产、企图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经严肃法律释明与善意调解相结合,促使刘某当场全额履行案款50500元,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然而,执行干警在后续核查中发现,冻结后不久,刘某账户内资金竟被一次性取现转移。凭借办案经验,干警判断其存在故意规避执行的可能,随即传唤刘某到庭接受调查。

询问初期,刘某言辞闪烁,以偿还亲属债务、自身经济困难等理由辩解。执行干警严正指出,在明知账户被冻结或可能被冻结的情况下,擅自大额取现转移资金,主观上具有规避执行的故意,该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法律的严肃后果让刘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代理人在了解刘某实际情况后,主动体现善意,提出可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在法律的刚性威慑与执行的柔性调解双重作用下,刘某当场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了50500元案款。

该案的顺利执结,既体现了法院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决心,也展现了“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法院提醒,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任何企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贾健 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