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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高墙壁垒 优化营商环境 宣城检察多举措破解涉企刑事执行难题
来源: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黄秋生 阅读量:10000 2025-12-15 14:54:29

畅通涉民企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绿色通道”,监督纠正违规执行为企业卸下“征信枷锁”,激活“沉睡条款”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近年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转变工作理念,推动监督视角从“高墙内”向“市场中”延伸,聚焦跨区协作、流程优化、权利激活等,创新举措,精准发力,破解涉企刑事执行难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动能。

创新监管机制 筑牢护企“制度防线”

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等监管难题,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创新监管机制,助力地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宣城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宣城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宣城市社区矫正对象涉水上运输等外出活动监管办法(试行)》。机制运行以来,通过严把实体关、程序关、监管关,简化过去繁琐的审批流程,给涉企社矫对象经营性外出按下了“快捷键”,也为47名依靠船舶营生的“涉江涉运”社区矫正对象开辟了“绿色通道”,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涉水上运输、工程作业等外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检察监督。

面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监管要求难以跨区域经营的实际困境,广德市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牵头与苏浙皖“三省六地”检察机关会签《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给涉企矫正对象必要的跨区域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目前已高效完成跨区域信息互通11次,异地协查5次,成功委托监管2人,召开联席会议1次,初步形成了区域协同、监督高效的检察监督新格局。

针对宣州区与南京市高淳区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频繁问题,两地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签署了《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书》,就两地社区矫正协作信息互通、矫正档案互认、法律文书电子化流转等事项达成共识。

今年4月,高淳区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孔某某(涉嫌行贿罪)因其在宣州区狸桥镇从事房地产工程项目开发,需频繁跨两地开展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受高淳区司法局委托,宣州区社区矫正部门对孔某某日常活动代为监管,有效解决了其两地奔波接受日常社区矫正监管问题,使其安心从事经营活动。

聚焦关键领域 打出助企“精准实招”

聚焦财产刑执行、信用惩戒等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宣城检察机关打出助企“精准实招”。

判决生效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将罚金缴纳完毕,却因同案其他被告尚未将财产刑履行完毕一同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其融资经营。今年7月,泾县一企业就经历了这样的“烦心事”,泾县检察院发现该情况后,及时联系法院执行庭协调,依法为该公司出具结案通知书,帮助企业卸下“征信枷锁”,保障其正常开展企业融资和经营业务。

绩溪县检察院则围绕财产刑执行与企业权益保障的衔接,以“减少企业程序等待、保障财产权益落地”为核心,构建涉企财产刑执行监督体系,明确监督重点为执行进度跟踪、款项返还衔接、财产线索核查等关键环节,通过与法院执行环节的常态化对接,及时掌握涉企案件执行动态,提前预判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执行梗阻。

针对涉企社矫对象反映突出的外出审批问题,广德市检察院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已对12人次涉企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审批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了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营,所涉企业累计纳税超两千万元,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激活“沉睡条款” 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面对刑法中拘役罪犯可回家探亲但长期缺乏操作细则的“沉睡条款”,宁国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权利落实提供了遵循。

6月,安徽某公司的负责人杨某某因犯串通投标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该负责人被羁押后,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工程款结算、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悬而未决,焦急万分的杨某某向宁国市看守所求助。

接到杨某某申请后,宁国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严格对照《实施办法》,第一时间向看守所了解其服刑期间表现,经询问担保人,评估请假回家合理性和紧迫性,研判监管风险,制定了“由担保人全程陪同、每日定时报备行踪、限定活动范围”等监管方案,随后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围绕杨某某回家的必要性、监管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开展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批准其回家申请。最终,杨某某获准踏上归途,短短两天内,他快速处理了公司积压问题,化解了潜在风险,解决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宣城市检察机关重点关注涉企拘役服刑人员的请假需求,在严格依法、审慎评估风险的基础上,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拘役服刑人员请假回家处理企业经营事务15人次,有效帮助相关小微企业度过关键时期,避免了因负责人服刑导致的经营中断甚至倒闭风险。

从打通跨区经营堵点,到清理信用惩戒障碍,再到激活法定回家权利,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一系列立足职能、贴近需求的务实创新,将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延伸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最实一程”,切实以检察履职的“能动指数”,换取企业发展的“信心指数”和经济的“活力指数”。(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黄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