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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正义“最后一公里”坚实可感 淮南检察“刚柔并济”筑牢刑事执行防线
来源:本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武 张士华 孙久涛 阅读量:10000 2026-01-16 17:50:26

刑事执行,是司法正义抵达人心的“最后一公里”。这道关把得严不严,既关乎法律权威,也检验治理效能。

监督的刚性,让“判而未执”者无处遁形;司法的温度,让服刑人员依法行使“回家权”;履职的智慧,助涉企矫正对象在监管中重获生机……2025年,淮南检察机关在这些具体而微的实践中,让公平正义清晰可感、扎实落地。

监督刚性:让刑罚执行不折不扣

2025年8月,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循着一条监督线索,查实一起“判而未执”案件。罪犯王某某被判拘役四个月,却长期以疾病为由未收监执行。经调查核实,检察机关确认其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随即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短短数日,王某某被收监归案。案件虽小,却传递出“刑罚执行不容打”的鲜明态度。

这样的监督刚性贯穿始终:淮南市检察院通过信息化核查,确保重点矫正对象实时在管在控;八公山区检察院借助公安大数据平台,筛查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线索;寿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深入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档案、动态管控台账“把脉问诊”。从收监执行到社区矫正,从财产刑执行到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检察机关紧盯每个环节,严防“纸面服刑”,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

司法温度:让冰冷法条释放关怀

法律是刚性的,但执行可以有温度。

“我想回家签个合同,给工人发工资。”2025年7月,在凤台县看守所服刑的拘役犯童某某的一纸申请引起了驻所检察官的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拘役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然而,但因缺乏细则,这一条权利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

面对童某某的忧心与期盼,凤台县检察院没有简单回绝。经细致审查,确认童某某表现良好、无社会危险性,并核实相关情况后,检察机关依法推动其请假回家一天,童某某成为淮南首位行使“回家权”的拘役犯,工人们也如期拿到工资。

沉睡条款被唤醒,既保障了罪犯合法权益,维系了家庭社会纽带,也激发了改造动力。个案破冰后,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推动与公安机关会签《拘役刑罪犯服刑期间请假回家暂行办法》,将权益保障固化为长效制度。

同样的司法温情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创新中也得到充分彰显。寿县社区矫正对象万某作为企业负责人,因经营需频繁出差,严格的请假程序给企业发展带来了重重阻碍。寿县检察院并没有“一管了之”,而是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依法监督矫正机构简化审批程序。这一司法的善意让万某得以外出,顺利解决500余万元工程款,发放1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企业重获生机。以此案为起点,《寿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应运而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科技智慧:让监管精度提档升级

“传统监督面临人力有限、发现滞后等瓶颈,科技赋能监督是必由之路。”2025年12月,淮南市检察院组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骨干赴芜湖学习交流。在驻所检察室,监管场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的运行实况,让学习组深受触动。

去年以来,“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在淮南得到深化实践。八公山区检察院借助大数据平台筛查违法线索,通过一体化平台核实问题;寿县检察院推动“智慧矫正”应用,提升动态监管精准度;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模型在财产刑执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等领域的应用,提升通过数据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

科技赋能,让监督更精准、更高效。它不仅是硬件的升级,更是监督理念和方式的变革,从“人海战术”到“数据跑路”,从事后监督到实时预警,刑事执行检察正在向智慧监督迈进。

协同共治:让监督合力握指成拳

刑事执行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单打独斗难成合力。2025年,淮南检察机关在凝聚共识、协同共治上持续发力:凤台县院在落实“回家权”制度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座谈,并召集多部门会商完善细节;寿县院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八公山区院联合司法局组织集中点验活动,现场通报违规情况,严明矫正纪律。

从内部联动到外部协作,从个案沟通到机制共建,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日益紧密,信息共享、联动监督的合力不断增强,这种协同,不仅提升了监督实效,也推动了社会治理的完善。(本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武 张士华 孙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