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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检察监督破解土地处罚裁而未执难题 让“纸上处罚”长出“钢牙”
来源:本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昂 张莉 阅读量:10000 2026-04-21 12:39:43

一纸处罚决定书下达多年,违建依旧矗立,被占土地迟迟无法归还——这样的“纸上处罚”在肥东县一度成为土地执法的“中梗阻”。如今,僵局被有力打破——截至4月份,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下,3起长期悬而未决的非法占地案件全部执结,被侵占的集体土地重归农业生产用地。

行政处罚沦为“一纸空文”

此前,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执法过程中,时常面临处罚决定“推不动、拆不了”的困境,不少案件虽已作出处罚,却难以落地见效,转而向检察机关寻求监督支持。

几年前,黄某兵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肥东县经开区某社区集体土地20415平方米(约30.6亩),硬化地面、搭建活动板房并堆放建筑材料,严重破坏土地利用性质。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2866平方米,并处以罚款20余万元。

处罚决定作出后,黄某兵既不主动履行,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县资规局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明确罚款由法院执行,其余处罚事项由肥东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裁执分离”衔接不畅、后续监管缺位,行政处罚一度沦为“一纸空文”。

检察建议激活“沉睡”处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更在于执行。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在土地执法专项监督中发现该案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程序。通过全面调阅案卷、实地现场核查、多方走访询问,精准梳理出案件执行三大堵点:法院未及时移送并执行罚款、裁定书未有效送达执行主体县政府、资规部门未持续跟进落实后续处置工作。

找准问题症结后,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追缴执行罚款、规范完善“裁执分离”案件送达流程;推动资规部门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在检察监督推动下,20余万元罚款全部执行到位,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清场,30.6亩被占土地顺利归还村集体。一纸检察建议激活了“沉睡”的处罚决定,让“纸上处罚”长出刚性“钢牙”,彰显“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决心。

柔性监督释放检察温度

执法并非冰冷的“一罚了之”,监督也不是生硬的“纠错问责”。办案过程中,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以柔性监督促进协同共治,让土地执法既有刚性力度,更有民生温度。

针对“裁执分离”模式下法院、政府、资规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协同不足等共性难题,检察机关不简单以文书督促整改,而是主动搭建沟通协作平台,联合法院、资规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会商土地执法堵点难点,倾听一线执法实际诉求,凝聚执法共识与工作合力。

在推动黄某兵案件执行过程中,检察机关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向当事人详细阐明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引导其主动配合执行;另一方面向行政机关传递“监督即是支持、纠错亦是赋能”的工作理念,推动多方同向发力。被侵占土地顺利回归集体,切实维护了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监督的公平正义与民生温度。

个案纠偏推动系统治理

办好一案,更要治理一片。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整改,而是以黄某兵案为切入点,对近年来全县土地执法台账开展“过筛式”全面排查,梳理出另外8起单位及个人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未执行的同类案件,深挖土地执法领域程序衔接、跟踪监管、协同联动等方面共性问题,启动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在个案核查、多方调研、深度研判的基础上,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县资规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全流程跟踪督办机制,牵头建立“法院依法裁定、政府组织实施、资规全程配合”的协同执行工作体系,8件存量积案全部重启执行程序。

在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下,一套权责清晰、衔接顺畅、监管闭环的违法建筑拆除、没收处置流程正式建立,从制度层面破解土地执法“裁而未执、执而不力”的顽瘴痼疾,实现土地监管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深刻转变。

“实践充分证明,检察监督既是纠正个案偏差、维护法治统一的‘手术刀’,更是助力社会治理、守护土地安全的‘助推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土地执法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长效监督筑牢土地保护法治屏障。(本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昂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