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车行、酒水生意,稳赚不赔!” 面对朋友信誓旦旦的承诺,芜湖的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非但没赚到一分钱,反而被这位“好大哥”当成了提款机。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令人唏嘘的诈骗案,被告人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尹某与被害人沈某于2023年9月相识。从2024年4月到2025年11月,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尹某在明知自己身无分文、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沈某编织了一张巨大的“财富网”。
他先后虚构了多个“赚钱项目”: “朋友有辆抵押豪车要出手,低价买进转手就赚”;
“我经营的私人会所酒水业务资金周转不开,投钱就有高额返利”;
“投资油罐车、渣土车项目,收益稳定回报快”。
面对尹某天花乱坠的描述和“兄弟情深”的忽悠,沈某信以为真,先后多次向其转账,累计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当沈某迟迟等不到所谓的“分红”和“回款”,才发现自己可能落入了圈套。案发后警方查明,尹某骗取的百万余元巨款,并未用于任何所谓的投资项目,而是全部被其用于个人挥霍和日常消费,早已挥霍一空。2026年2月,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虽然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给受害人沈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难以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1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但终究难逃法律制裁。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敲黑板: 此案再次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低投入、高回报”往往是诈骗分子最常用的诱饵。 在外交友务必擦亮双眼,切莫因轻信“朋友情谊”和“财富大饼”,就轻易将血汗钱投入陌生领域。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孙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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