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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笑颜更美
来源:安徽法治报编辑部 阅读量:10000 2026-08-31 11:05:51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千年词韵,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极致浪漫。跨越时光,这份东方哲思,正通过刚性法治走向生动实践。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国家法典,将生态文明理念固化为刚性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系统治理新时代,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良法善治,青绿为基。生态环境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科学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了生态保护、法治建设与民生福祉的深度融合。近年来,作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安徽深耕生态法治创新沃土,以一系列全国首创的改革实践,精准对接法典立法精神,为新法落地生根提供了鲜活的江淮样本。

法治护蓝天,清风拂民生。大气保护是生态法典的核心要义,更是群众最直观的生态福祉。安徽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皖北6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聚焦重要时段重点企业,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整改落实,织密蓝天守护法治网。与此同时,安徽创新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生态资源从“沉睡资产”转为“增收资本”。2021年以来,部分地市先行先试,发放并交易地方林业碳票14张,打造“法治控污+碳汇增值”新模式,让治污有力度、护绿有收益,推动全省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让蓝天白云成为江淮大地的常驻风景。

法治净碧水,清流润江淮。立足流域治理痛点,安徽紧扣“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加快地方配套立法,强化司法协同凝聚跨省共治合力,深化执法联动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新安江(黄山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等7个案例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典型路径正加速形成,让潺潺清泉永续滋养一方水土。

铁律守青山,层林绽新颜。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发源地,安徽率先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责任体系,五万余名林长扎根山野,守护全省森林湿地资源。创新推行的“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打通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壁垒,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生态修复闭环履职,以精准法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江淮山川层林叠翠、生机盎然。

徽风皖韵,万物共生。安徽一系列接地气、可复制、能推广的法治实践,让生态保护有制度、绿色发展有路径、民生幸福有底色。

绿水青山永续,法治护航致远。站在新的生态法治起点上,安徽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夯实绿色发展法治根基,让山水更秀美、生态更优越、民生更富足,让绿水青山始终绽放动人笑颜。

从皖南群山到皖北平原,生态环境法典必将照亮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前行之路。

绿水青山,笑颜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