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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买玉被诱导私下交易 到手后发现货不对板 法院: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6-09-01 09:13:08


本网讯(通讯员 丁志伟 曹馨月 记者 吴文珍)近年来,珠宝玉石直播消费持续升温。消费者如果在直播间看中玉石,被客服诱导添加微信进行私下交易,发现货不对板,能否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网络直播翡翠买卖合同纠纷,依法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诉求。

2025年7月,吴某在某网络平台观看翡翠定制直播时,直播间主播全程宣称,所售翡翠为天然缅甸A货翡翠,并承诺商品支持专业机构复检、消费者不满意可退货退款。基于直播间的宣传承诺,吴某决定下单购买。交易过程中,商家客服以平台抽成过高、低价优惠仅适用于私下交易为由,诱导吴某脱离平台交易。吴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向商家个人账户转账货款3500元。

付款次日,吴某看到同类直播间线下购玉被骗的消息,心生不安,当即向商家提出全额退款申请,遭商家拖延搪塞,并在吴某明确拒收的情况下擅自发货。吴某收到货品后送至专业鉴定机构检测,鉴定结果显示,商品为经过漂白、注胶、染色处理的翡翠,并非天然A货翡翠,且长期佩戴存在安全隐患。

之后,吴某多次与商家协商退款,商家却辩称售卖的商品为工艺品,且从未承诺天然翡翠,仅同意退还15%货款,并推诿责任,让吴某联系厂家维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辗转江西赣州、广东佛山两地维权,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但商家始终拒绝全额退款,拒不承担相应责任。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商家支付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承担自己维权产生的全部合理开支及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商家在直播过程中明确承诺售卖商品为天然缅甸A货翡翠,且承诺复检不合格可退货退款,但其实际售卖的却是人工处理翡翠,刻意隐瞒商品非天然材质的核心事实。商家主观上存在明显欺诈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致使吴某基于错误认知作出购买决定,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

庭审中,商家以“货源审核疏忽”“庭前已全额退款”为由进行抗辩,主张免除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该抗辩理由不成立,无法免除其消费欺诈的法定赔偿责任。同时,商家刻意规避平台监管,诱导消费者线下交易,不仅扰乱了网络交易秩序,还大幅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吴某各项维权开支均系商家欺诈行为直接导致的必要损失,依法应由商家承担。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商家开展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清晰告知其直播带货的法定责任、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及线下交易的风险责任。商家认识到自身虚假宣传的过错,表示愿意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已按照协议约定,一次性向吴某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10500元。

“该案的妥善调处,有力震慑了直播玉石行业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诱导线下交易等乱象,明确了网络直播商家的主体责任,即便脱离平台交易,商家的欺诈行为仍需承担法定惩罚性赔偿责任。”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直播购物需提高警惕,坚决拒绝线下私下交易,留存好直播回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消费侵权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