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明明在浙江,打卡定位却显示在定远本地”——这看似不可思议的“分身术”,实际竟是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逃避监管的歪招。
日前,定远县检察院在日常监督中,从一条“定位与轨迹打架”的异常线索入手,揭开了一起利用虚拟定位软件和呼叫转移功能逃避监管的案件,并推动多部门联动,彻底堵上监管漏洞。
异常轨迹牵出“隐身”真相
社区矫正对象孔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5年9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当月,他来到定远县社区矫正大队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根据规定,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每日需按时通过手机进行人脸识别签到,并随时接受电话核查,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前报备并说明事由。
然而今年2月,检察官却发现了一个蹊跷:孔某某的签到定位始终“稳”在本地,人脸打卡也显示正常,但另一组出行轨迹却显示,他曾出现在浙江、江西等地。向社区矫正大队核实后,得来的反馈也是孔某某从未报备过任何外出事项。
“如果人真的一直在本地,轨迹数据怎么会跑到外地?这背后肯定有猫腻。”检察官随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这一查才发现,孔某某为逃避监管,多次在短视频平台购买虚拟定位软件,篡改签到位置完成“刷脸打卡”;同时,他还将定位手机设置呼叫转移,使社区矫正机构的核查电话被转接,导致电话核查次次“正常”。
经统计,在缓刑考验期内,孔某某累计7次未经批准擅自前往浙江、江西等地,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大数据筛查揪出“同路人”
利用篡改定位、开通呼叫转移等手段逃避监管,表面上是规避电子定位核查,实质上却严重破坏了社区矫正的监管秩序,不仅使矫正对象脱离监管视线,增加了脱管失控、再犯罪的风险,更损害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孔某某的情况是孤例吗?还有没有人和他使用同种手段逃避监管?为彻底排查隐患,5月份,定远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利用大数据比对,对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筛查,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开通呼叫转移、使用虚拟定位等异常情况。
初查显示,有20余名矫正对象存在开通并使用呼叫转移功能的行为;进一步查证,又筛出3名在矫人员利用该功能逃避监管的事实。这些“同路人”以为通过技术手段能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最终却还是在数据比对中露出了马脚。
检察建议推动“技防+人防”双升级
针对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今年7月,定远县检察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轨迹核查与电话核查的联动比对,提升异常预警能力;联合电信运营商,对社区矫正对象专用号码统一关闭呼叫转移功能,从技术源头堵住逃避监管的通道;将售卖虚拟定位软件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社区矫正机构迅速响应,不仅对孔某某等违规人员依法予以警告,还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强化法律意识。
目前,孔某某等人已被依法给予相应处理,相关虚拟定位软件售卖线索也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一场由个案推动的监管升级,正在让社区矫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记者手记:
一条与定位“打架”的轨迹数据,牵出7次擅自外出的事实;一次覆盖400名在矫对象的大数据筛查,又揪出20多名用同种手段逃避监管的“同路人”。
这个案件背后离不开检察官的“多看一眼”“多查一步”,社区矫正机构迅速响应,运营商关闭呼叫转移功能,系统增加轨迹比对预警,从“人盯人”到“数据盯数据”,这是一次实实在在地升级。
当然,这也给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提了个醒,缓刑不等于刑罚豁免,社区矫正更不是“走过场”,技术手段再花哨,终究会在数据面前现出原形,心存侥幸、挑战底线,代价最终要自己承担。(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曹朋朋 潘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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