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险些对簿公堂的家庭矛盾,近日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86岁的俞某因卧床不起,将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诉至法院。调解员没有机械适用法律,而是下出三步“巧棋”,既守住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弥合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俞某年事已高,2024年5月摔伤双腿后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多年来,大儿子独自承担照料重任,女儿和小儿子却鲜有分担。随着大儿子自身家庭事务日益繁重,无力继续独自支撑,老人希望三名子女轮流照顾,但遭到女儿和小儿子回避。无奈之下,俞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亲情的冲击,法院将案件交由调解员路丽先行调解。调解员没有急于释法,而是分三步逐一解开全家的心结:第一步,巧做“情绪降温”。 调解员让每位家庭成员依次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既倾听大儿子长期照料的委屈与疲惫,也了解女儿和小儿子各自的现实困难,让所有情绪在安全的氛围中先被看见、被理解。 第二步,巧唤“亲情共鸣”。 避开道德指责,调解员从老人含辛茹苦拉扯三个孩子长大的往事聊起,将老人卧床后日常生活的真实状况摆在子女面前,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体恤母亲当下的无助与渴望。第三步,巧定“落地方案”。 不搞“一刀切”的赡养要求,结合每个子女的居住距离、工作节奏,量身敲定轮流照料排班表,并提前明确后续医疗费、护理费的分摊规则,按子女经济能力差异合理确定支付金额与节点。
在情理充分铺陈的基础上,调解员最后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推诿拒绝。子女们纷纷点头,心服口服。
家事纠纷的化解,从来不止于“一判了之”。敬老孝老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的强制责任。镜湖区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多元解纷理念,用有温度的司法巧劲,把矛盾消弭在萌芽,让辖区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以司法之力稳稳托住万家灯火的幸福感。(陶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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