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拒执罪刑事追责机制,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在刑罚威慑的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还款100万元,一起积压五年的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弋江区法院判决被告江某归还原告李某、王某欠款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1年,李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江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江某仍消极对待、拒不还款;执行法官持续深挖财产线索,仔细核查其银行流水,发现自2021年以来,江某名下农业银行账户内单笔1万元以上转账累计达一百余万元,其中仅2025年1月就有一笔4万元现金支取记录。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多方核查取证,全面固定江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完整证据材料。在证据收集充足后,法院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2026年7月,该起拒执罪刑事立案后,强大的司法威慑让江某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刻还钱。
2026年9月,执行法官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被执行人表示,因生意亏损,手头没有这么多钱,只能通过借钱和变卖房产来还款,希望申请人能减少部分还款,一次性化解此案。经多番协商,双方最终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100万元了结此案。达成执行和解后一周内,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申请人拿着到手的100万元感慨:“五年了,我的借款本金终于回来了,感谢法官,你们就是我们老百姓最硬的靠山。”(张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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