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庆红 刘子强 记者 吴文珍)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前往辖区朔北行政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并当庭宣判。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周边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审判人员严格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内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项庭审程序。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自家庭院内非法种植罂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罂粟幼苗1958株。归案后,李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种植罂粟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深刻教训,也提醒身边群众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立足农村普法实际,结合案件开展现场释法。针对农村地区个别群众存在的“罂粟能治病”“少种几株没关系”等错误认识,法官细致解读了禁毒相关法律法规,清晰讲明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边界与量刑标准,明确告知群众只要种植数量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巡回庭审走进乡村,把典型案件审判现场变为普法课堂,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有效破除了农村群众的法律误区。下一步,杜集区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村普法活动,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引导基层群众自觉抵制涉毒违法行为,敬畏法律、严守底线,全力筑牢基层禁毒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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