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检察院关于“三促三提升”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以庭审观摩助推队伍素能提升,4月18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洪某某受贿、洗钱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花甲老汉发现家中被盗,小偷竟是一名中年妇人。妇人被判缓刑后,老汉可怜其身世而选择“在一起”。3个月后,老汉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太平湖风景区人民法庭受理了这...
4月14日,歙县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在歙县法院隆重举行。此次合作旨在落实“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要求,构建“产学研用”...
三十余载,一个普通工人的不凡之路。李严明,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黄山分中心工程养护科的一名普通职工,凭借自己坚韧执着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凡的人生 ...
为充分发挥集中执行的优势与震慑作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生效裁判“落地有声”。4月18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集中执行行动,在党组书记、院长周翔华,...
4月14日,歙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新安小学法治副校长倪康走进该校,以“国安无小事少年记心中”为主题,为近100名五年级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4月14日上午,由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当地村镇干部、群众等到现场参与旁听。
“站住!别跑!”近日,黄山市屯溪区某工地外,歙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拦住骑着电动车逃跑的被执行人关某。
4月15日,休宁县司法局万安司法所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在万安老街社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程正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法律意识,4月11日,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该县实际联合森村乡政府,以“亮检行·护春耕·守食安” ...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为底色,秉持着检察为民的理念,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成为妇女权益守护者,为妇女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为加强野生动物及古树名木保护,4月7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林业局、区法院深入辖区傍霞村共同开展“国际爱鸟周暨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吸引群众百余人参与。
近年来,歙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始终牢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调解、善用调解,优质高效做实定分止争,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园区企业高 ...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被称为有生命的绿色“活文物”。为切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4月11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区林业局组织召开府检联动...
4月8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与休宁县乐助社会工作服务社正式签署《社会支持体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专业化、社会化支持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服务深 ...
4月1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祁门县瑞园外国语学校,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学校4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今年4月4日—4月10日是我省第44届“爱鸟周”,为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4月7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屯溪区人民法院联合屯溪区林业局、屯溪区检察院走进黎阳镇傍霞村——新安江生态环境司...
近日,歙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印发的财产保全文书样式,发出全市首份民事案件新版诉讼保全裁定书。
清明时节,春意盎然,有人外出踏青赏景,有人趁着假期回乡......而有人则奔赴在执行第一线。
为进一步提高村居“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3月28日,休宁县司法局万安司法所以党员春训为契机,为88名“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
清明节将至,为摒弃传统祭祀习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共同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4月1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志愿者赴包保小区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活动。
为缅怀革命先烈,激励检察干警忠诚履职担当,4月2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前往祁门县文堂故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寄哀思,红色传承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在 ...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信访工作积极为群众解忧纾困,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深化驻企服务工作,推动包保工作长效化、精准化。黄山市屯溪区营商环境办对屯溪区司法局部分驻企服务专员进行调整,新增屯溪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艳东包保黄山良业智能控制股 ...